AIT 项目包括 2,000 小时的持续培训,需在二十四 (24) 个月内在 18 VAC 95-20-330 中规定的设施内完成。
董事会可酌情减少符合特定资质的申请人所需的小时数,具体规定见法规18 VAC 95-20-310 (B)和(C)。修改后的计划请求已包含在AIT的申请中。
AIT 可以与可以监督其 AIT 培训计划的注册导师签订培训协议,或者与注册为 NHA 导师的持牌养老院管理员 (NHA) 签订培训协议。
如果 AIT 没有指导老师进行培训,他们可以前往“执照查询”并在“职业”下搜索“养老院指导老师”。可以在搜索栏中输入邮政编码来查找指定区域的导师。
如需查看自愿提供联系信息并公开发布的持证导师名单,请参阅志愿导师名录。
要成为指导老师,个人需要持有有效的、不受限制的执照,并且在注册之前的三年 ( 3 ) 中至少有两年 ( 2 ) 在培训机构全职担任管理员。
申请人还需提供已完成全国长期护理管理员委员会协会 (NAB) 提供的在线指导者培训课程的证明。
查看 辅导员资格。
如果 AIT 项目在完成之前终止,受训人员和指导老师必须在项目终止后十 ( 10 ) 个工作日内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一份书面解释,说明项目终止的原因,并提交一份状态变更或中止通知表。
指导老师还必须在终止合同后十 ( 10 ) 个工作日内提交终止合同前完成的所有月度进度报告。
如果指导老师无法任职,AIT 必须在十 ( 10 ) 个工作日内通知董事会,在六十 ( 60 ) 天内获得在董事会注册的新指导老师,并提交状态变更或中止通知表。
当新的指导老师获得董事会批准后,培训学分将恢复。
如果制定了替代培训计划,则必须在 AIT 恢复培训之前提交给董事会批准。
是的。在经批准的养老院或辅助生活设施 AIT 计划中担任注册指导教师的养老院管理员 (NHA) 执照持有者,每周培训可获得一小时的继续教育学分,每个续期年度最多可获得十 ( 10 ) 小时的自学课程学分。
是的。AIT 必须服务于工作日、晚间、夜间和周末轮班,并接受养老院运营各个领域的培训。AIT 每周的培训学分不得超过四十 ( 40 ) 小时。
是的。指导老师必须根据 AIT 的经验和培训以及设施内居民的需求,定期陪同受训人员在培训设施内进行现场监督。指导老师必须在每月提交给董事会的报告中记录 AIT 培训的现场监督情况。
AIT 项目的培训只能在18VAC95-20-330中列出的设施中进行。
AIT 必须接受所有养老院管理领域的培训,具体视 AIT 的经验和培训情况而定,并按照 NAB 实践领域的要求以及 NAB AIT 手册 中的规定执行。此外,一名 AIT 必须完成针对患有认知或精神障碍的居民的护理培训,包括阿尔茨海默病和痴呆症。
强烈建议指导老师使用 NAB AIT 手册作为资源来制定满足受训者个人需求的培训计划。
长期护理管理委员会
电子邮件:ltc@dhp.virginia.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