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实践协议
以下药剂师已向委员会提供了一份合作执业协议,用于开具、修改、继续或停止 II-V 类药物,并且可能有资格从 DEA 获得仅可开具此类药物的中级执业医师注册。此类活动必须符合§ 54 . 1 - 3300 . 1的规定,18 VAC 110 - 40 - 10等,以及联邦法律。
注意:除非按照18 VAC 110 - 40 - 30中概述的要求获得批准,否则仅涉及 Schedule VI 药物的合作实践协议无需在实施前提交给委员会。
以下药剂师已向委员会提供了一份合作执业协议,用于开具、修改、继续或停止 II-V 类药物,并且可能有资格从 DEA 获得仅可开具此类药物的中级执业医师注册。此类活动必须符合§ 54 . 1 - 3300 . 1的规定,18 VAC 110 - 40 - 10等,以及联邦法律。
注意:除非按照18 VAC 110 - 40 - 30中概述的要求获得批准,否则仅涉及 Schedule VI 药物的合作实践协议无需在实施前提交给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