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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B970 和 SB178 - 牙科助理洁治与冠部抛光

发布于 7 月30日, 2026

在第 2026 届州议会会议期间通过的 HB970 和 SB178 法案,促成了 Virginia Code § 54.1-2729.01 的颁布,关于牙科助理的执业规范。

根据 § 54.1-2729.01. 牙科助理执业(于2026年7月1日生效),牙科委员会将不再签发龈上洁治和冠部抛光证书。监督牙医负责在牙科助理满足所有法定要求后,为其签发证书。

此类认证的文件应由持照牙医以书面或电子形式保存,并应委员会要求提供。 参见 Va.《法典》第§ 54.1-2729.01(C)(2)条。委员会将不负责保存认证.

§ 54.1-2729.01. 牙科助理执业概述了牙科助理在获得牙医认证以进行龈上洁治和冠部抛光之前,必须完成的几项强制性培训和监督内容(截至2026年7月1日)。这些内容包括:

  • 最低1,800小时的临床经验,担任牙科助理 I 或 II。
  • 认证培训的完成情况,由以下任一机构提供:
    • 使用全州牙科协会课程的持证牙医持证牙科保健员
    • 联邦印第安人卫生服务军事牙科项目
    • 一个现有的牙科助理教育项目
  • 完成至少 20 例在监督下进行的龈上洁治术,且已获得患者同意。
  • 所有受监管程序的文档,由监管牙医维护。
  • 间接监督限制:一名牙医同时监督执行这些程序的牙科助理不得超过两名

如需了解完整的法律详情,请直接参阅 § 54.1-2729.01. 牙科助理的执业。 委员会不能提供法律建议或解释法律;个人应咨询律师以获取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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